东宁,清末设治,以其地居宁古塔东部而得名,《满洲.地名考》记载:是为了祈祷东方安宁,故名东宁。是黑龙江省设治较早的地方之一。渤海国时期,属率宾府。金元时期 ,由于战争滋扰,居民被全部迁走。清朝时期,为保护满族祖先的发祥地,禁止各族人民进入。因此,一直荒凉几百年。至咸丰、同治时期,才再有人进入。清代属宁古塔副都统辖区。1881年(清光绪七年),宁古塔副都统派员于三岔口地方设招垦局,招民垦荒。1889年(清光绪十五年),将招垦局改为招垦总局。1903年1月11日(清光绪二十八年十二月十三日),清廷批准,撤销招垦总局,于三岔口地方设置绥芬厅。1909年6月2日(清宣统元年四月十五日)批准,将绥芬厅升改绥芬府,移驻宁古塔城,另于三岔口设置东宁厅,隶属吉林省东南路道。中华民国成立后,1913年3月,将东宁厅改为东宁县,1914年6月隶属吉林省延吉道。1929年2月,撤销道区,由吉林省直辖。时为三等县,全县总人口3.3万人。东北沦陷后,初隶吉林省,1934年12月改隶滨江省,1937年7月划归新设之牡丹江省管辖。1939年6月1日,将东宁县北部和穆棱县细鳞河地区划出,设置绥阳县(县政府驻绥阳镇),同时将东宁县城移至小城子,改为东宁街。1943年10月后,先后改隶东满总省和东满省。1945年“九三”抗日战争胜利后,初隶绥宁省,后改隶牡丹江专区,再改隶牡丹江省。1948年7月,划归松江省管辖。同年10月4日,松江省政府决定,撤销绥阳县,并入东宁县,县政府移驻绥芬河镇。1952年4月28日,松江省政府批准,将东宁县政府迁回东宁镇。1954年8月,松、黑两省合并后,划归黑龙江省管辖。1956年3月,划归新设立的牡丹江专区(1967年改为牡丹江地区)。1975年8月15日,国务院批准,将绥芬河镇划出改设绥芬河市(县级)。1983年9月3日,撤销牡丹江地区,改由牡丹江市领导。2015年12月,东宁撤县设市。